八月九日,与山阴暴乱事件相关的九州管理人员责任追究部分,在行政院内部正式公布。
《关东·军分区及西瀛省山阴地区治安事件处置令》第一号附件——责任追究部分
山阴留守连连长戴盛:哨所遇袭时反应及时、处置得当,但暴乱发生前情报工作缺失,记过一次,留任察看。
山阴市高岛碳矿码头负责人:大量暴徒在其管理下滋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撤职,调回本土接受审查。
山阴市事发片区治安所所长:管理的治安所被攻破、枪支被抢、人员伤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撤职,调回本土接受审查。
山阴市移民管理办公室主任:移民与东瀛劳工的日常管理存在漏洞,暴乱前未能发现异常,警告一次,留任察看。
西瀛省治安管理厅厅长:辖区发生百人规模武装暴乱,情报工作严重失职,记大过一次,限期三个月内完成治安管理系统整顿,否则免职。
驻山阴国防军陆军382团团长:换防期间只留一个连驻守山阴,造成城区防务空虚,负有直接指挥责任,记大过一次,全军分区通报批评。
驻山阴国防军陆军39师师长:换防方案统筹不当,对山阴防务空虚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书面检查,全师通报。
山阴市市长:辖区发生重大暴乱,负有地方管理责任,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西瀛省省长陈广涛:辖区发生重大暴乱,虽事发时不在辖区,但作为全省最高行政长官,负有领导责任,自请书面检查一次,九州行政院内部通报。
全线整顿:即日起,东瀛两省所有治安所、巡逻队、劳改管理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凡发现有玩忽职守、与东瀛人勾结、收受贿赂者,一律严惩不贷。
同一时间,西瀛省面向全体东瀛居民,正式发布了《关东军分区及西瀛省行政公署联合布告》第一号—关于彻底清剿东瀛地下帮派及严惩暴乱分子的通告。
暴乱中参与袭击哨所、治安所的暴徒,已抓获者将在五日后公开审判后枪决。
所有参与暴乱的东瀛人,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的罪籍一律延长至十五年,配给标准降至最低等,且从今以后不得从事任何管理岗位。
山阴市即日起实施“特别管制区”制度,为期六个月。管制期间,山阴市所有东瀛居民每日劳动时间延长两小时,食物配给削减百分之二十。
山阴市所有东瀛居民,一律重新登记身份,每户发放“特别居住证”,无证者一律视为暴徒余孽,当场拘捕。
山阴市所有东瀛居民,实行“连坐制度”:每三户为一个小组,凡是小组内有一户参与暴乱或窝藏暴徒,其余两户同受惩罚——配给减半、劳动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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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对外通告在山阴市百姓中引起了轩然大波。他们原本刚好够吃的食物配给被进一步缩减,一夜之间回到了九州国防军刚上岸时那段最艰难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