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裳我出门的衣裳呢衣裳呢”他从面前的衣箱中又抓出几件昂贵的冰丝寝衣,重重甩向身后。
“董心越”董尹大喝。
少年仿佛如梦初醒,扑过来抓住他,“爹,给我衣裳,给我车马,给我人。我要亲自亲自去把她救回来。”
他大口喘着气,面色潮红。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熠熠生辉。
少年平日里习惯了故作冷酷,薄唇都是向下抿着,此刻,他的唇角翘起,笑得有些别扭生硬,看起来依然是有些向下垂,又像在笑又像在哭。这副模样,看起来有些神经质。
董尹鼻腔发酸。这个小孩,从小就是被捧在手心里疼,要什么给什么,这样娇惯,也没见惯坏了,除了骄傲一点,倔强一点,其他方面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这一年,本应娶媳妇、参加科考,董尹上上下下都打点好了,只要发挥正常,拿个解元也并不是不可能沈相那个儿子,虽然诗文作得好,可拿下状元,背后可是有沈相大半的功劳呢
可如今他怎么就这么倔呢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女人而已,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呢董尹闭了闭眼自己对安凤,难道就不是一见钟情了安凤还是个男人
该怎样劝他呢
“越儿,”董尹吐字艰难,“安朝云对我们可能有误会。”
少年怔了怔,慢慢抬起眼睛,一字一顿:“是你杀她全家”
董尹心惊不已。儿子怎会聪慧至此
“胡言乱语”董尹重重拂袖,“安凤的仇,我比谁都想报”
少年见他父亲眼中闪烁着深深的恨意,微微怔了一下,似乎不理解父亲的仇恨从何处而来,再一转念,只道是父子连心,便不再怀疑父亲是否与安家惨案有关了。
“等一等吧”董尹道,“待平原城兵马到了,一定救出安朝云。”
“嗯”
董尹不忍再看少年那一脸喜悦,草草叮嘱几句,便离了内宅。
第230章天幕
正在少年为她几欲癫狂时,安朝云坐在屋顶,等待黄昏。
她并不觉得太阳在西沉。
在她看来,整个天空,就像一张淡青色的画布,而那一轮深红色的落日,就像盖在这张画布最下角的印。
在群山之下,有只巨大的手,拉着这张画布,将它拖到地平线之下,而此时,藏在东边的山下面的那另外半截黑色的画布,正在耐心等待等前面半幅画被拖下去,然后将它们换到这片大地的上空,这就是黑夜了呀
这只看不见的手没日没夜在工作。到清晨时,它又将这一半黑色画布拖走,啊,另外一半明亮的天幕又重新笼罩在大地上方所以,清晨时自然也是太阳这枚深红色的印鉴先出现的呀
要是这些美丽的心思让挽月知道了,她一定会惊叹安朝云关于日夜更替的大胆设想,其实在某种层面上说,是极接近事实的。只不过,或许这一只无形的大手并不是在拉扯头顶的天幕,而是在拨动脚下的大球。
每天的这个时候,安朝云心中总是忐忑的。
既希望那个西一里的男人出现在遥远的屋顶,又害怕他当真出现在屋顶,却是一双人。
安朝云并不觉得挽月比自己好看美丽的女子通常对自己的相貌评估会稍微超过客观值,换言之就是有点自大。
而且,她虽然自幼跟着陆川学艺,但骨子里还是个大户人家的闺女,身上既有刻入骨髓的大家风范,又有江湖儿女的洒脱豪情。所以她并不认为自己在气质风度这一方面会输给挽月。
她记得挽月说过的每一句话。那的确只是个地地道道的怎么说呢说是个村妇也好,说是个市井小民也好,总之不入流。
并且挽月的声音也不见得好听就一般吧。相比较之下,自己甜甜糯糯的音色就讨喜多了。
她哪里都不如自己,可就是找到一个好郎君。
安朝云的脸有些热。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脑袋里就一直忍不住想那个人呢大约,是被他揍了之后吧除了师傅,那一顿揍,也算是最亲密的肌肤之亲了
想起那个夜晚,她忍不住扭了扭身子。男子微重的呼吸身上的气味拳拳到肉的亲近
这样的时候,安朝云并没有愧疚感。那个有过婚约的少年,她其实已经快要忘记他长什么模样了,更何况,二人之间有着血海深仇,自己移情他人,谁能说半个不字
她轻轻一叹。那个少年啊,她大约还记得,他眉色淡淡,眼珠是琥珀色的,身子细长,薄唇略略向下抿着也就是最后一点残留的印象了。
如今看来,哪里都不如西一里那个林少歌。
还是黑色的眸子更好看,深不见底的感觉,好像能把人的心神都吸进去。身体自然也是要结实些才好要是那弱不禁风的少年,拳头打在人身上,就像蚊子咬人一样,花拳绣腿的,多尴尬还有那向下抿的嘴角,故作姿态,一望就知道心性幼稚,哪里及得上林少歌那一脸云淡风轻打人的时候,多了淡淡的一点冷笑,真的迷死人。
安朝云甚至能想象得出来那个少年在自己屋子里是什么模样一定是穿着上好的缎子做的寝衣,那种触手极光滑的,松松地套在身上,走路的时候空空荡荡地飘。
曾经,她不止一次幻想过,少年这样坐在床上,看她舞剑。那时候,她还觉得这样的少年郎是极好看的,叫人一望就心疼,想要好好照顾他关爱他。而且,制得住他如果他动了纳妾的心思,可以用拳头教他做人。
但是林少歌不一样。没有人能制得住他,就连张岳也不行。
她不止一次远远见过张岳在林少歌面前恭恭敬敬的样子。这样的男人,如果想要娶个平妻,谁敢有意见呢不错,是平妻,自己虽然家破人亡,做妾却是不可能的。
安朝云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上次被他揍过之后,她的眼圈还青着呢
她只能在每一个落日时分,静静坐在屋顶,等他出现,远远地望一望他。隔了那么远,他只有拇指那么大,根本什么都看不清楚不要说面容,就连身形也是看不清的。不过这样正好,这样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盯着他,不怕被他察觉。
她好想和他并肩坐着,给他细说那一番关于天幕的话,这样,他便能知道她并不是绣花枕头,而是一个有自己的思想,灵动的聪明的姑娘。不像他那个妻子一定是个极无趣的人,只空有一张面皮。
啊,一定是年少时候结的亲。年纪小的时候,哪里懂什么情爱只懂得看看皮相罢了,非得有阅历了,才会懂得两个人在一起,是要有共同的话,要在情感上有共鸣才好。就像自己当初,不也傻傻的以为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少年便是真爱了
她摇着头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林少歌如今悟了没有。像他那样一个内敛的、沉静如水的人,哪里能和一个聒噪的妻子聊到一处呢和秦挽月虽然没打过什么交道,但很显然,那个女子太普通了,说话真的毫无水准。
再有一样,林少歌虽然身无内力,但他会武功,很能打。在这样的乱世,自然应该有侠女相伴,笑傲江湖。两个人,要并肩而立,才能走得长远呢。
只是这些,终究是自己一个人的心思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