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下一秒,他就听阿尔弗雷德补充道:
“这直接剥夺了数百万黑人,尤其是男性的选举权。”
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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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过某些让人一言难尽的细节。
顾安不明白的是:
“那奥巴马是怎么上位的?选票都被稀释了不是吗?”
阿尔弗雷德摇头:
“总统选举是按州为单位‘赢家通吃’。”
如果真是层层选举,汇聚民意,那黑人们“死”定了。
但与各个州内部的选举不同,美国在总统选举上,非常有特色。
打个比方。
这个州,一共有55个代表可以投票,27个人投A,28个人投B。
B比A多一票,赢家通吃,这个州的55张票全部属于B,哪怕其中27个人反对B。
“2008年,美国的境况相当糟糕。金融危机、对外战争,内外交困下,民众对传统统治、对战争相当不满。”
“然后作为新面孔的奥巴马出现了。”
“恰好,他的对手麦凯恩是坚定的主战派。”
“一边白人投票积极性不高,一边黑人投票积极性空前高涨。”
顿了顿,阿尔弗雷德还是补充道:
“奥巴马的‘身份’也很合适。”
顾安愣了一下。
“虽然是非裔,但他的父亲是肯尼亚人,母亲是白人。”
“换言之,”
顾安隐约明白了什么。
阿尔弗雷德轻轻说道:
“他不是奴隶的后代。”
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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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在选举上堪称“天选之人”。
完美的演讲天赋、常春藤精英背景、跨种族家庭的叙事,以及2008年那个特殊的历史节点。
于是就有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
听着像是一个励志爽文,但顾安总觉得很不得劲。
他问道:
“美国以后还会出现第二位黑人总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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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了一会儿。
阿尔弗雷德神情轻松,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谁知道呢。”
顾安:“……”
至少,奥巴马的当选,无疑是黑人政治力量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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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现实。
现实就是在政治上,非裔依旧是“吃亏的”。
相较于爱尔兰裔、德裔,非裔唯一的总统还不那么“纯粹”。
哦对了,奥巴马母亲的血统还是英格兰和爱尔兰,他自己也是由白人母亲和外祖父母抚养长大的。
再说一遍,天选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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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安仰头栽倒在地毯上。
他盯着天花板的吊灯,眼睛一眨不眨。
越想越觉得憋闷。
忽然,他猛地扭头,看向老神在在坐在沙发上的阿尔弗雷德,语气斩钉截铁:
“一开始就应该团结起来,干你们!”
阿尔弗雷德:“……”
他看着少年那双写满了“抗争”的眼睛,感觉颇有些微妙。